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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促维修人工湖曲桥公益诉讼案
2020-11-2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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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20

2019年1月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,位于人民广场南侧人工湖湖面上的曲桥栏杆防护木杠有损坏情形,曲桥是连接南河子公园、人民广场,周边小区的重要通道,也是中宁县第九小学部分学生上、下学回家的必经之路,小学生安全意识不足,在上下学时追逐奔跑,相互推搡、玩耍打闹,一旦不注意,很容易冲出木框掉入湖内。检察干警在调查取证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部门的职责后,依法向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以下简称“住建局”)发出公益诉讼诉前《检察建议书》,建议住建局依法依规履行日常监管职责,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曲桥的维修和养护,确保过往行人安全。

收到诉前《检察建议书》后,住建局高度重视,安排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实地查勘,经查:曲桥存在木架护栏疏松、漆皮掉落部分木架护栏破损等问题,存在一定安全隐患。2019年1月中旬,住建局针对前述问题制定出维修方案,在维修工程中,将曲桥松动的护栏扶手全部用三角方木和长形方木进行加固,对损坏的护栏斜撑重新更换补装,同时将曲桥护栏扶手、亭子屋面立柱、曲桥下水柱表面油漆重新打磨粉刷、喷漆,确保曲桥结构稳固,外形美观。之后,住建局又定期开展市政桥梁、廊架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活动,加强对市政桥梁、廊架等基础设施的日常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,确保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安全,舒适的休闲娱乐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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